2019 - 01 10

【00】殼不殼,買房租房大哉問

內政部營建署公布2016年第三季房價負擔能力調查,全國房價所得比攀上歷史新高,達到9.35倍,其中台北市房價所得比15.47倍,居各縣市之冠。在台北市買房,需要不吃不喝15年才能存夠錢。
 

何謂租售比?

根據591房屋交易網統計2017年Q1六都租金與房價的比例,由於租售比被視為觀察房價的合理指標,若是租售比為300倍,顯示房價相對合理。根據統計結果,雙北市的租售比超過400倍以上,顯示房價仍高,若有買房的需求,建議「租比買划算」。至於,台中市及台南市租售比在300倍以下,房價相對合理。

應該買屋的兩大原因:

原因1:與其繳租金給房東,不如自己買屋付房貸。

現在年輕人普遍低薪,而每個月將自己薪水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二分之一提交給房東,不外乎也是為房東付房貸,到頭來仍是一場空,與其繳租金給房東,不如自己買房,雖然辛苦,但最後繳清後,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。那再辛苦也是甘之如飴。

原因2:房產有增值可能,購屋兼具投資功能。

老一輩的觀念更是「先成家後立業」,而現在能有自己的「家」便是立業。貨幣會有通貨膨脹的可能,但房地產有增值可能,只要買對屋未來轉售將可獲利實為亙年不變的金雞母,大多時候皆會隨著時間水漲船高,買屋兼具投資一石二鳥。且房地產相較於高風險的股票等投資商品,相對保值、風險低。

 

應該租屋的兩大原因:

原因1:購屋房貸太沉重 想維持生活品質只能租屋。

在高房價時代,受原生家庭幫助即便備齊自備款後,未來能得背負高額房貸,即便以房價1000萬元、貸款8成、利率2%、未將升息趨勢列入試算,每月也要負擔約4萬元房貸,對多數的雙薪家庭而言,都是一筆沉重負擔。

這樣的開銷不說是國內外旅遊,連看場電影吃頓大餐都倍感壓力。但若生活少了休閒娛樂,每天皆是柴米油鹽醬醋茶,那也太難受了。

原因2:居住地可彈性變換,住不慣就搬家,更不用擔心修繕、稅務等支出費用。

若是購屋金額龐大,即便住不習慣,也難以說搬就搬,相較之下租屋彈性許多,住不慣、換新工作等,約滿後搬遷即可,縱使違約也只需賠償1~2個月押金,免去購屋族想搬遷,得考慮出售轉手與資金可能被套牢的麻煩。租屋不僅不需支付房屋、地價等相關稅費,更不用擔心房子久了後,產生折舊、管線需維護等問題,房子舊了、或壞了修不好,改租就好,隨時都能住在舒適的新屋。

綜合以上總總,便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,房子是一輩子的大事,需再三衡量,無論購屋或是租屋都沒有對與錯,皆是一體兩面。選擇適合自己的便是最好的選擇。

 
●參考資料:
天下雜誌-【數據看天下】在台北購屋,60歲比40歲更會買:
【周報】購屋vs租屋10個矛盾大對決:
http://t.cn/Eq7rZ3r
自由時報-地產天下:租售比高達511.2倍台北市比租划算:http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3375
 
●引用圖片:

 

2019 - 01 -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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